在日本,
有限期的食物,
在愈接近限期時,減價得愈多,
通常,我都趁這時期「入貨」。
更通常的是,
在限期之時,都來不及吃。
關家晴的理論是:
過期一兩天,不要緊吧!!
過期一兩天才煮,
煮好,放進冰箱,又可放個兩三天。
由札幌到山梨,
都是這樣,
一直,相安無事,
直至…
今天終於肚子痛!!
其實,肚子痛也是好事,
至少,給我一個警號!!
根據上述理論,
由生到熟,再到進食,
食物,已過期四五天了。
201012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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