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

第217天─「Common sense」

Facebook,
以「社交網絡服務網站」來解釋,
反而變得複雜。

Facebook,
普及得,
本身已是一個「Definition」,
是常識,是Common sense,
尤其對年青人而言。

關家晴,是這麼認為。

Facebook,
為甚麼在某些地方不能使用,
大家心裡有數,心知肚明,
這個「為甚麼」,
是常識,是Common sense。

關家晴,一直都這麼認為。

偶然,與「局中人」談起這話題,
發覺,
別人的「Common sense」;
局中人的「Common sense」,
跟我的,原來不一樣。

「因為國家想統一管理,
我們有另外的社交網站,
跟facebook一樣,
國家希望我們都用那個統一的網站。」

…
一片沉默…
除了我是香港人,
席上還有台灣人。

大家的答案,
大家的「Common sense」,
說到「Common sense」這麼「大」了,
都可不一樣。

「Common sense」,
原來有地域限制。

這一刻,大家都選擇不作聲,
因為,
從她的語氣,
從她的眼神,
就知道,她的「Common sense」,
在她眼中,
有多Common,
有多根深柢固。

她,再補充一個例子:
「我們不能用facebook,
跟你們不能用QQ一樣。」

要與世界接軌,
為甚麼用QQ?

好了,討論是時候停止。

跟她同一思想的,
在她的地方,
比比皆是。

這一刻,
非常佩服他們的國民教育。

201103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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